关于组织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
培养对象选拔考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做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4〕141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4年9月28日统一组织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对象选拔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形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统一组织命题。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省区内的考试前准备、考务、阅卷等具体考试事务。
二、考试时间
(一)笔 试 上午9:30-11:30,考试时间2小时;
(二)实践考试 下午14:30-15:15,考试时间45分钟。
三、考试形式
闭卷考试。
四、考试内容
中药炮制、鉴定、传统制药工艺、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中药药事管理等专业知识。笔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
五、考试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逸夫馆)二层圆桌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持身份证,领取考场号和考位号,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开始作答。当工作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立即停止答题,并按现场监考人员的要求交卷。考试结束后,按要求从指定出口离开考场。
(二)携带黑色签字笔、垫板等文具入场。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及考场。
(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传递答案;不准冒名替考。
(四)答题前应认真填写试卷中姓名、单位等栏目。凡试卷中该栏目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五)考试结束时,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纸交予指定的监考人员,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禁止携带答题纸离开考场。
(六)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北京中医药大学医院管理处
2014年9月23日